经过近几年的先行先试,福建省推出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以下简称“并行制度”),以一张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追溯凭证两证合一、通查通识。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并行制度”纳入其中,着力筑牢法治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2017年,福建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动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通过溯源码逐步实现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经营环节的全程追溯管理,打造了食用农产品“身份证1.0版本”。
“小小绿叶菜,凤凰联盟连着百姓心。一个追溯凭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主体的‘信用证’,更是质量安全的‘入场券’。”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19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福建顺势而为,升级食用农产品“身份证2.0版本”——“并行制度”。
据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所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明,承诺事项包括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不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
2024年,为了方便没有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农户与产地收购者赋码出证,福建省进一步开发了闽农追溯农户端App,让农户开证从“手写时代”进入“信息技术时代”。
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此次将“并行制度”写入《条例》,是福建省把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有力举措。
根据《条例》规定,福建省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并行系统,并确保追溯信息在相关部门间有效共享。
《条例》明确,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在并行系统登记,如实录入追溯信息,并生成追溯凭证。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户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通过并行系统生成追溯凭证。
针对超市、饭店等场所的食用农产品加工过程不够透明公开等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从事食用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企业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加工服务相关过程。
其中,采用视频方式展示的,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或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平台也应当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
为了依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地方特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平台较少等问题,《条例》明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本地特色农产品信息。
刚刚上市的新鲜蔬菜,只要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既能查询到生产者和收购者作出的农产品安全达标承诺,也能查询到它的产地、种植、检测、物流等信息,实现食用农产品信息全链条追溯,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健康。
经过近几年的先行先试,福建省推出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以下简称“并行制度”),以一张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追溯凭证两证合一、通查通识。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并行制度”纳入其中,着力筑牢法治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2017年,福建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动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通过溯源码逐步实现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经营环节的全程追溯管理,打造了食用农产品“身份证1.0版本”。
“小小绿叶菜,连着百姓心。一个追溯凭证,既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主体的‘信用证’,更是质量安全的‘入场券’。”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19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福建顺势而为,升级食用农产品“身份证2.0版本”——“并行制度”。
据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所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明,承诺事项包括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不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
2024年,为了方便没有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农户与产地收购者赋码出证,福建省进一步开发了闽农追溯农户端App,让农户开证从“手写时代”进入“信息技术时代”。
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此次将“并行制度”写入《条例》,是福建省把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有力举措。
根据《条例》规定,福建省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凤凰联盟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并行系统,并确保追溯信息在相关部门间有效共享。
《条例》明确,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在并行系统登记,如实录入追溯信息,并生成追溯凭证。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户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通过并行系统生成追溯凭证。凤凰联盟
针对超市、饭店等场所的食用农产品加工过程不够透明公开等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从事食用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企业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加工服务相关过程。
其中,采用视频方式展示的,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或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平台也应当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
为了依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地方特色农产品宣传推广平台较少等问题,《条例》明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本地特色农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