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分类
小区路面结冰业主摔倒谁担凤凰联盟责?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通报一起因物业保洁作业致路面结冰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受害人李女士承担20%责任,物业公司、安保保洁公司分别承担50%和30%责任。

  事发当天清晨,居民李女士从家中外出时,在单元门口台阶处不慎滑倒,导致胫骨、腓骨和踝关节骨折。经鉴定,李女士需要90天护理期和营养期,170天误工期。据了解,李女士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于4年前进驻小区,并委托另一家公司负责小区安全保障及保洁工作。

  为何小区路面结冰?原来,事发当天早7点,小区保洁人员在进行日常清扫时,拧拖把时将水遗洒在台阶下的路面上,形成一小片积水后未及时处理。由于天气寒冷,积水很快结冰。李女士经过时不慎踩上冰面滑倒。

  李女士将物业公司和负责小区安保保洁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十余万元。物业公司辩称,保洁人员属正常作业,安保保洁公司则表示其撒过融雪剂并提醒居民注意雪天地滑,凤凰联盟注册已尽到雪后安全保障义务,并认为李女士未注意安全,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的保洁人员未尽到寒冷天气作业时的注意义务,安保保洁公司作为安保管理方也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凤凰联盟注册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亦负有注意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自行承担20%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0%责任,安保保洁公司承担30%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并执行。

  法官提示,物业公司在冬季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防冻、防漏与防滑工作,加强对安保、保洁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强调冬日日常检查、巡逻、检修重点工作区域及注意事项,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隐患排除,保障行人出行安全;物业公司应向小区业主提示注意防寒、防滑,注意行走、行车安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法官同时提醒居民,在冬季出行时应当谨慎观察路况,注意防滑,发生问题时及时固定证据,理性维权。